发布时间:2016-11-14 16:07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次
尊敬的合肥市民: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合肥市中心支行的要求,本公司将于2016年12月1日起停止住建部标准“合肥通”卡(卡面没有裸露芯片、没有“银联”标识的)在有关商场、超市以及蛋糕店等商业单位的消费支付功能。
此次关闭住建部标准“合肥通”卡的商业消费支付功能不影响在现有公交车辆及即将开通的轨道交通刷卡使用。此外,卡面印有“银联”标识的“合肥通”金融IC卡使用功能与应用范围也不受影响。(详情可咨询合肥通客服电话:0551-62851595)
特此公告!
合肥城市通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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